土壤污染修复方案
(1)项目名称:茅岗路以西城中村改造项目地块五A地块(二期)土壤污染修复工程
(2)建设单位:广州市茅岗腾顺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3)修复单位:广州市金龙峰环保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4)环境监理: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5)工程监理:广东华杰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6)效果评估单位:广州华清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7)项目规模:本项目污染土壤修复面积约为7519m2,修复深度 0~18.0 m,修复污染土方量为39764 m3;其中重金属污染土方量为180 m3,有机物污染土方量为39584m3,无复合污染。地下水修复面积为12870m2,平均修复深度为12m。
(8)污染因子:土壤中的目标污染物共计8种,分别是石油烃、汞、苯、 1,2-二氯乙烷、1,2-二氯丙烷、氯乙烯、乙苯和1,1-二氯乙烷。地下水中的目标污 染物共 5 种,分别是苯、1,1-二氯乙烷、1,2-二氯丙烷、氯乙烯、1,2-二氯乙烷。
(9)修复技术:汞污染土壤采用淋洗处置,有机污染土壤区域、有机污染地下水区域采用原位化学氧化。
(10)合同工期:土壤修复与验收阶段、地下水修复阶段合计180日历天;水文监测期8个季度。
茅岗路以西城中村改造项目地块五A地块(AP0501001)(二期)位于广州市黄埔区大涌湾路两侧,地块中心坐标为23°7′15.54″N,113°25′54.56″E,占地面积24778.019m2。地块在1994年前一直为农用地,1994年后建成厂房、仓库和大涌湾路,用途变更为工业用地和道路用地。地块红线区域包括通达储运有限公司、义和实业有限公司和历史上存在的黄埔三角洲化工厂。其中,通达储运有限公司、义和实业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均从1998年一直运营至2019年,黄埔三角洲化工厂从1994年运营至2001年。通达储运有限公司用于存储纸类及纸制品,部分区域有纸类切割工序。义和实业有限公司从1998年运营至2019,义和实业有限公司用于存储危险化学品。黄埔三角洲化工厂从1994年运营至2001年,生产加工苯和甲苯。
本地块土地使用权归大涌湾联社所有,目前属于工业用地和道路用地。根据《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委员会关于申请确认茅岗路以西城中村改造项目规划条件的复函》(穗规函〔2016〕2344号),该地块未来将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根据《关于开展茅岗路以西城中村改造项目政府统筹安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修复治理工作的函》(穗开规划资源函〔2019〕2296 号),该地块由广州市茅岗腾顺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组织完成土地污染状况调查和修复治理工作。
受广州市茅岗腾顺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中科检测技术服务(广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检测”)于2019年11月对茅岗路以西城中村改造项目地块五A地块(AP0501001)(二期)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检测结果显示地块存在土壤和地下水超标情况;故中科检测在2020年6月至9月对地块进行了详细调查,并于2021年1月12日完成了备案程序。
为进一步确定地块污染是否会对将来的土地开发以及周边的受体产生影响,中科检测于2021年1月~2021年3月,对本项目地块进行了风险评估工作,并于2021年6月编制完成了《茅岗路以西城中村改造项目地块五A地块(AP0501001)(二期)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通过了广州市环保局的专家评审。风险评估分析认为,本项目地块土壤中石油烃、汞、苯、1,2-二氯乙烷、1,2-二氯丙烷、氯乙烯、乙苯和 1,1-二氯乙烷共 8 种指标,地下水苯、1,1-二氯乙烷、1,2-二氯丙烷、氯乙烯、1,2-二氯乙烷 5 种指标对人体健康风险不可接受,需针对上述污染物开展环境修复。
2022年1月14日,广州市金龙峰环保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被定为“茅岗路以西城中村改造项目地块五 A 地块(二期)土壤污染修复工程”项目中标单位,编制本项目修复实施方案。
本项目风险评估线范围位于茅岗路以西城中村改造项目地块五内,地块五总用地面积为276851平方米,土地使用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和中小学用地(A33);根据《关于申请办理茅岗路以西城中村改造项目地块五用地红线细分的复函》(穗规函〔2018〕2581号)文件,地块五又细分为 A、B、C、D 四个小地块,A 地块属于政府统筹区用地(用地编号 AP0501001),总面积 35778.019 平方米,规划土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根据《关于商请明确大涌湾安置房项目分期土壤调查范围的复函》文件(见附件 A),政府统筹区 A 地块又分为首期和二期。本项目地块属于政府统筹区 A 地块二期红线,占地面积 24778.019平方米。地块红线图见图1-1,详细拐点坐标数据见表1-1。
风险评估结论显示,土壤中超修复目标值的污染物包括石油烃、汞、苯、1,2-二氯乙烷、1,2-二氯丙烷、氯乙烯、乙苯和 1,1-二氯乙烷共8种污染物,其中各污染物的修复目标值分别为石油烃:826mg/kg;汞:8mg/kg;苯:1 mg/kg、1,2-二氯乙烷:0.52 mg/kg、1,2-二氯丙烷:1mg/kg、氯乙烯:0.12 mg/kg、乙苯:7.2 mg/kg;1,1-二氯乙烷:3 mg/kg。地块修复深度为0-18m,总修复土方量为39764m³。
地块共含有两层地下水,其中第一层含水层存在超标情况,地下水第一层含水层总修复面积为 12870m2,平均修复深度为10.68m。需修复的指标有1,1-二氯乙烷、苯、1,2-二氯丙烷、氯乙烯、1,2-二氯乙烷,共5种指标。各污染物的修复目标值分别为1,1-二氯乙烷:4130 ug/L、苯:811ug/L、1,2-二氯丙烷: 366ug/L、氯乙烯:275 ug/L、1,2-二氯乙烷:941 ug/L。